以后借条这么写,将来逾期未还,可向法院主张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
杨东律师结合真实的咨询案例谈谈:民间借款中,借条上写借款人逾期未还款,将承担出借人聘请律师所支付的律师费,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会按照律师收费标准综合认定由借款人承担律师费。
【律师介入】
最近 杨东律师接到两个朋友的咨询电话,简单了解后,分别预约了时间,并在律师楼见面咨询。两位朋友遇到的法律问题都是因民间借贷引起的借款人逾期未还款纠纷。
【接受委托】
杨东律师看两个朋友的借条原件、以及对应的银行转账流水等证据,基本能还原本案的事实经过,证据比较充分,事实相对清楚。 杨东律师看到两张借条均有体现若借款人逾期未还钱,将承担债权人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杨东律师根据两个朋友诉讼主张事项,分别进行了答疑,并形成书面的答疑法律建议书。随后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和《授权委托书》。
【法院管辖】
杨东律师告诉大家一个常识,一般法院的管辖是根据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需要提供居住证等其他相应证据证明)来确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原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也有管辖权,还有就是出借人如果在深圳市罗湖区某地以现金支付的,或者在罗湖区某银行转账支付的,上述借款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特别提醒大家,为固定向何地法院起诉的事实,可在借条上约定付款地在何地,这样付款地法院也有管辖权。本案中,林律师在出借人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律师费最终承担】
杨东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理解,只要不违反效力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规(国务院制定),不违反善良风俗,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双方当事人均可以事前约定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律师费的法律责任。这两位朋友写的借条体现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符合法律的规定,也符合诚信中国的国情。
【 杨东律师有话说】
杨东律师认为,本案中我这两个朋友,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写明若逾期未还款,将承担一切费用包括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等,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知道运用法律的武器来减损将来可能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对于借款人来说,自己的承诺绝不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必将依法兑现。
在此,真心希望尚未还款的借款人好好想想,出借人知道你落难后,二话不说将真金白银借给你。这对你是多大的信任啊,希望借你钱,让你能平安度过难关,如果不是铁哥们、好闺蜜,致臻朋友,谁会将自己辛苦挣的血汗钱出借于你。请你好好反思一下,人无诚信不立,践行诚信中国,不要成为“老赖”,落地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悲惨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