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我最近在买房子的时候碰到的一件事情,想寻求您的专业意见。
我当时选择的购买的是一套53.41的房屋。房产证上标注有7.4平米的分摊面积,我当时提出异议。对方解释这个是历史问题,在办完房产过户后会更正为53.41(有录音为证)。然后与我签下了这份补充协议。
现在对方不肯履行补充协议的内容。并认为协议内容(涉及个人不能要求政府做事情为由)无效。
想请问,一、这个合同是不是会被认定无效?二、我如果上告法院,会不会使我得到一些赔偿?三、我是不是应该上告法院,或者是应该息事宁人,与他解除合同。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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