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份额问题你好!请问2004年房屋动迁我户口在里面,但承租人是我姐姐(因为父母已经过世),但我因离婚别处的房产判给对方(后我别处无住房),我有两个女儿(双胞胎),抚养费不给,房屋配给对方及两个女儿。我上诉后调阅资料后,才知道我姐姐一家原来是有过动迁(当时是拆私还私),但动迁协议上是按4个人得户口分配的,我想问一下,我是否还可以提出份额增加的问题(已开过一次庭了),第一次开庭我们这的证据有当时的房屋动迁协议,律师在房屋交易中心吊阅的房地产交易凭证,协议动迁总额18万元,回迁房2004预售合同18万元,后对方不够面积的22万元左右购到现在的98.92平方的房子,以前我一直问我姐姐的,她一直回答我,我是没有份额的,还有第一次开庭法官并没有按我们诉讼的主题审案子,向这样的情况,作为我个人应该怎么办?谢谢! |